来源:凤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发布时间:2022-10-06 07:50:02
2022年10月6日,我县在发现4例省外输入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之后,又在县城区全员核酸检测中发现1管混管新冠肺炎阳性。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减少人员流动,实现早日动态清零,经专家组研判,按照州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部署要求,决定在县城区临时实施全域静默管控。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非必要不外出。在临时静默管控期间原则上人员只进不出,倡导城区外人员在此期间非必要不来城区,确需进城的,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
二、严控人员聚集。城区内公共娱乐场所(KTV、酒吧、网吧、棋牌室、电影院、演艺剧场、健身房等)以及处于地下室的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场所暂停营业。城区旅游景区景点临时关闭。宗教活动场所暂停开放。养老院、护理院、儿童福利机构和监管场所实行封闭管理。暂停举办大型会议、演出、培训等活动,喜事一律缓办、丧事一律简办、宴会一律不办。城区各类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公交车、出租车暂停运营,汽车客运站暂停对外班线运行。
三、企业继续保供。超市商场等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停止促销等人员聚集活动,严格控制人员承载量。各餐饮单位暂停堂食,可提供网络或电话外卖订餐,实施“无接触式”配送服务。
四、落实主体责任。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公共交通等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各项防控措施,对进出人员严格查验“健康码”、行程码、24 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全县市民要进一步提高自我防护意识,自觉遵守公共场所各项防疫规定,戴口罩、不聚集,切实履行好社会责任和个人法律义务,筑牢全民防疫屏障。
五、发挥“哨点”作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和零售药店要充分发挥“哨点”作用,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制,主动询问活动轨迹及接触史,零售药店做好购买“四类药品”人员的信息登记。
六、强化责任追究。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遵守管理措施、核酸检测等防疫要求,扰乱秩序、造谣生事、谎报、瞒报行程史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后续管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发布。目前,全县各类生活物资准备充足,请广大市民不恐慌,理性购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配合社区疫情防控管理。
临时全城静默管控措施自10月6日8时起,具体解除时间待定。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坚定信心、齐心协力,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坚强防线。
凤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