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退役报到
前往户籍所在地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办理退役报到。
需要提交的资料:退出现役证件、退出现役行政介绍信(原件)
02 登记信息
前往户籍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局,登记信息。
1.办理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登记;
2.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退役军人落户介绍信。
03 预备役登记
前往兵役机关进行预备役登记。
04 迁户
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以下事项:
1.办理户口迁入登记;
需要提交的资料:退役军人落户介绍信、居民身份证或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被投靠人户口簿、结婚证(投靠配偶落户时提供)。
2.办理居民身份证。
户口迁入登记完成后,申请人前往落户地派出所领取户口簿原件,同步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
05 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
前往人设部门,办理以下事项:
1.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
2.办理参保登记;
3.办理社会保障卡申请。
需要提交的资料:
1.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信息表(原件);
2.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3.军队财务部门提供的养老保险基金银行转账回执单(原件)。
注意: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需接收单位办理入职手续后再申请。
06 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
前往医保部门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
需要提交的资料: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原件)。
注意: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医疗保险关系接续需接收单位办理职工医保参保后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