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退役军人
政策措施:省属国有企业以及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在招录(聘)人员时,拿出不低于当年新增岗位的5%定向招录(聘)退役军人,招聘信息同步提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网上公开发布。